关于征集轨道交通相关规章立法后评估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促进市政府规章有效实施,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作为轨道交通相关规章的起草单位、实施单位,将牵头开展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相关市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为充分吸收社会期盼和群众智慧,现对《青岛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青岛市轨道交通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办法》《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诚邀管理相对人、其他公民、法人或者组织从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等方面为相关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建言献智、出谋划策,请于2024年5月17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532-58625967

电子邮箱:qdmetro_flb@163.com


附件:青岛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pdf

附件: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pdf

附件:青岛市轨道交通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办法.pdf

附件: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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