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铁3号线减振效果现场测试评估与振动传递机理分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对3号线减振效果现场测试评估与振动传递机理分析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编号:YY-QG-2018-097

2.项目名称:3号线减振效果现场测试评估与振动传递机理分析项目

3.项目内容:青岛地铁3号线减振效果现场测试评估与振动传递机理分析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供应商须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且证书检测依据标准至少包含《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振动方法标准》、《浮置板轨道技术规范》、《轮轨水平力、垂直力地面测试方法》、《道床应变、振动测试方法》、《机械振动列车通过时引起铁路隧道内部振动的测量》中的任意两项,服务期内证书有效。

4.3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完成过轨道交通领域相关测试与分析项目(业绩内容须包含轨道线路安全评估,轨道线路减振效果评估,轨道线路减振分析,减振、降噪科研,以上内容可在同一个业绩中体现,也可分别在两个以上业绩中体现)。

4.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4.5.1组成联合体的,应具有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主要负责总体测试方案的编制,负责振动传递机理研究分析等科研工作;联合体成员方主要负责现场测试等检测工作。

4.5.2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须 同时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第4.1、4.4条要求;联合体成员方须同时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第4.1、4.2、4.4条要求。联合体双方业绩可组合后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第4.3条要求。

4.5.3组成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人员。

4.5.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响应。

5.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青岛地铁集团官网(http://www.qd-metro.com/)上发布。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18年11月23起至2018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6.3方式:供应商可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须提交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复印件:

6.3.1营业执照副本;

6.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4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7.1时间:2018年12月13日13时00分起至14时00分止。

7.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开标室

8.响应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18年12月13日14时00分。

8.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开标室

9.联系方式

9.1采 购 人: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常宁路6号

联 系 人:孟工  林工

电    话:0532-66938075

9.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

E-mail: sdzgzhangwen@126.com

邮政编码:266033

联 系 人:张文

电    话:0532-85722157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号:240304140153

9.3监督部门: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0532-66938221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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