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对《山东路-鞍山路立交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青岛市地铁8号线(山东路-鞍山路)交通结建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市南区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山东路-鞍山路立交工程,工程由高架线主线、匝道、地面线主线、辅道和地道组成,全长约2.9km,其中地道工程长度910m。
工程项目高架线主线采用双向6车道标准断面;地道暗埋段采用双向6车道标准断面,敞开段双向5车道;主线设计时速60km/h,地面辅路50km/h,匝道40km/h。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道工程、管线迁改工程、景观工程、照明系统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传真∶0532-58625001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上海艾维仕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邮箱:330203840@qq.com
四、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本项目周围居民、学校、医院、政府部门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主要事项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附件(公众意见表)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对拟建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或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本项目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附件:山东路-鞍山路立交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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