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路快速路(福州路-海尔路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对辽阳路快速路(福州路-海尔路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辽阳路快速路(福州路-海尔路段)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崂山区

项目概述:工程向西与南京路-福州路段快速路衔接,向东与深圳路-辽阳路立交衔接,全长4.7km。其中,同益路至劲松一路以东为地道段,长约1.2km;劲松一路以东至劲松七路以东为高架段,长约2.5km;高架落地后向东以地面快速路形式与深圳路-辽阳路立交衔接,长约1km。

工程快速路采用主线双向六车道+辅路双向六车道的标准横断面,主要交叉口进行渠化设计。

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道工程、管线工程、景观工程、照明系统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传真:0532-58625001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上海艾维仕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邮箱:1336270531@qq.com


四、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本项目周围居民、学校、医院、政府部门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附件(公众意见表)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对拟建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或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本项目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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