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铁开展宪法宣传日、宣传周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今年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宣传活动要求,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同时综合运用网络新媒体,拓展宣传覆盖面,推进普法元素进地铁,让宪法法律走入人民群众,走入日常生活。《宪法》及《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具体条文内容如下:


宪法

http://www.npc.gov.cn/npc/c505/201803/e87e5cd7c1ce46ef866f4ec8e2d709ea.shtml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177/201709/b2ab5ba8-8425-4c0e-8daf-8c986f52bc3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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