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地铁参建单位“青铁先锋”团体及个人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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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铁先锋”评选表彰方案》,现将青岛地铁参建单位“青铁先锋”团体及个人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 2023年2月16日
联系电话:0532-58625568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