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第一罚”

地铁作为新生公共交通工具,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利、舒适的交通出行方式,自地铁3号线全线开通以来,客流量日益增长,日均客流已达到20万人次以上,与此同时,各类不文明现象也日渐增多,其中,违反《条例》相关规定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行为尤为突出。为此,青岛地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谁执法、谁普法 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利用地铁车站、列车车厢PIS系统滚动播放执法宣传片,发放执法宣传手册,以及开展行政执法进校园、进社区、进车站、进新线、进企业、进部队、进网络等七进系列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各项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17年1 -8月份,青岛地铁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共发现各类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1598起,其中,“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行为549起,补收票款共计2579元,现场签写《青岛市轨道交通文明乘车承诺书》538份。当前,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基础上,青岛地铁对现场发现的各类违规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行为,主要采取以劝导教育的方式为主,通过正面引导的方式予以处置。但随着地铁客流量的日益增长,违规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行为,也呈现出与日俱增的趋势, 不仅干扰了正常的运营秩序,且已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有效维护广大乘客和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地铁正常运营秩序,青岛地铁决定对突出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017年8月29日上午,青岛地铁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在掌握了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对2名违规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地铁列车的违规乘客,依法进行了劝导教育后,分别给予了50元的行政处罚,违规当事乘客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配合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

作为青岛地铁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以来实施的第一例行政处罚案件,对地铁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以及《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都具有里程碑意义,代表着地铁行政执法工作已由前期单一的说服教育方式转变为说服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下一步,青岛地铁将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标准行政执法队伍的基础上,严格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工作原则,树立“文明执法、人文执法”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工作标准,并以此为工作指导方向,贯穿落实到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同时,持续开展执法宣传和对不文明乘车行为的说服教育工作,并以此次实施行政执法处罚为契机,针对违法《条例》相关规定的突出不文明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工作,依法履职尽责,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切实维护广大乘客和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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