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使广大市民了解并遵守青岛地铁相关票务规定,依据《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确定本市轨道交通票制票价政策的通知》(青价格〔2015〕47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青岛地铁票价政策采用里程分段计价,起步价2元,起步里程5公里。5~10公里(含),票价为3元。10~17公里(含),票价为4元。17~27公里(含),票价为5元。27~38公里(含),票价为6元。38公里以上部分,票价每增加1元,可多乘坐20公里。
第三条 在青岛地铁可以乘车使用的票卡有: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实体票(含单程票、日票、纪念票、计次类车票),电子票(含乘车码、同行码、NFC-HCE及日票);琴岛通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琴岛通卡(包含普通卡、敬老卡、爱心卡、学生卡、具有互联互通功能的琴岛通卡等); 其他城市一卡通公司发行的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的互联互通卡(简称互联互通卡)。
第四条 车票购买及办理
(一)实体单程票:在地铁站内自动售票机上购买,购买当日、当站使用有效。
(二)实体日票(一日票、三日票):在地铁站内服务中心购买(一日票售价15元/张、三日票售价35元/张),须在规定有效期内使用。
(三)实体纪念票、计次类车票、旅游票册:售卖地点及方式以发行公告或宣传为准,须在车票规定有效期内使用。
(四)电子票:手机下载青岛地铁APP绑定微信、支付宝、钱包等支付渠道,获取乘车码、同行码、NFC-HCE或日票,实时有效(其中NFC-HCE仅限安卓系统手机使用)。
(五)琴岛通卡、互联互通卡:根据发卡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车票使用规定
(一)乘坐地铁实行一人一票制。
(二)乘客凭有效车票刷卡进闸,须凭同一张车票刷卡/投票出闸。乘客在出闸前遗失车票或人为损坏车票视为无票,须按出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按《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三)乘客每次乘车从进闸到出闸,时限为240分钟。超过时限的乘客,除须支付当次车程费用外,还须以现金、扫码支付或自动扣除等形式补交线网最高单程票价的超时费用(因青岛地铁原因导致的除外)。
持计次类车票的乘客,超过时限时除须支付当次乘车次数外,还须补扣1次乘车次数,如卡内剩余次数不足以扣除,乘客须以现金或扫码支付形式补交线网最高单程票价的超时费用。
(四)乘客所持车票(电子票除外)的车资不足以支付出闸站实际车费,造成超程的,乘客须以现金或扫码支付等形式补交不足部分票款(因青岛地铁原因导致的除外)。
(五)琴岛通(爱心卡和60周岁及以上敬老卡除外,爱心卡包括残疾人乘车卡、青岛市重点优抚对象乘车卡、青岛市残疾军人乘车卡、青岛市伤残警察乘车卡、青岛市无偿献血荣誉卡、荣军卡、拥军卡等)卡刷卡进闸后,若未正常刷卡出闸(即出闸未扣费),下次乘车前须以现金或扫码支付等形式补交相应更新费用,方可刷卡进闸。
互联互通卡在本地刷卡进闸后,若未正常刷卡出闸(即出闸未扣费),下次在本地乘车前须以现金或扫码支付等形式补交相应更新费用,方可刷卡进闸。互联互通卡若在异地有不完整交易记录,在本地无法使用,须购买单程票或使用其他有效车票乘车,已进闸的乘客出闸时视为无票,按《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电子票刷卡进闸后,若未正常刷卡出站(即出闸未扣费),乘客可通过青岛地铁APP自助补出站或至车站服务中心处理,系统自动收取上次车程费后,方可刷卡进闸。
(六)乘客持票在同一车站进出闸,琴岛通、互联互通卡、电子票须支付该票种最低车程费,计次类车票须扣除一次乘车次数,单程票由闸机回收。
(七)琴岛通(含爱心卡和60周岁及以上敬老卡)、互联互通卡若余额低于该票种最低车程费时,将无法进闸;电子票存在未支付订单时,将无法进闸。
(八)持单程票的乘客,在出闸前凭车票向车站索取本次乘车费的报销凭证。
持电子票的乘客,可在青岛地铁APP选择开具电子发票(需填写相关信息)或至车站服务中心领取纸质发票。
青岛地铁发行的实体日票、计次类车票、纪念票、旅游票册,乘客在购买时向售卖点索取发票。
持琴岛通卡的乘客,可在充值后凭地铁充值小单、琴岛通卡等信息到琴岛通营业网点开具发票,青岛地铁不提供发票。
(九)持具有互联互通卡功能的琴岛通卡乘客在本地乘车时参照琴岛通卡相关规定执行,在异地使用的乘客须按当地地铁公司票务政策执行。
(十)持一日票的乘客,首次激活24小时内不计次数、不计里程乘坐青岛地铁。
持三日票的乘客,首次激活72小时内不计次数、不计里程乘坐青岛地铁。
持计次类车票的乘客,在车票有效期内根据发行时规定次数不计里程乘坐青岛地铁。
第六条 退票规定
(一)单程票:未使用且可以读取信息的,可办理退票。
(二)日票:在票面有效期内、未激活且可以读取信息的,可等价办理退票。
(三)纪念票、计次类车票、旅游票册:一经售出概不退票。
(四)琴岛通卡、互联互通卡:由发卡方受理。
第七条 优惠乘车办法
(一)离休干部凭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干部荣誉证》《离休人员优待卡》在车站服务中心免费领取车票乘车。
(二)已办理青岛市琴岛通拥军卡的现役军人,可凭本人的琴岛通”拥军卡“免费充值后刷卡乘车,若未办理拥军卡、未带卡、卡无效或卡内余额不足,现役军人凭本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军士证(士官证)、义务兵证、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军人保障卡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义务兵证、文职干部证、警士证(士官证)、学员证、军人保障卡,在车站服务中心免费领取车票乘车。
(三)消防救援人员凭本人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制、应急管理部发放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在车站服务中心免费领取车票乘车。
(四)残疾人凭本人的琴岛通“残疾人乘车卡”免费充值后刷卡乘车,盲人可直接凭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车站服务中心验证后,免费乘车。若未办理相应的琴岛通残疾人乘车卡,可凭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车站服务中心免费领取车票乘车。
(五)残疾军人凭本人的琴岛通“青岛市残疾军人乘车卡”、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凭本人的琴岛通“青岛市伤残警察乘车卡”免费充值后刷卡乘车。若未办理相应的琴岛通青岛市残疾军人、伤残警察乘车卡,可凭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在车站服务中心免费领取车票乘车。
(六)青岛市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凭本人的琴岛通“青岛市重点优抚对象乘车卡”免费充值后刷卡乘车,若卡内余额不足或未办卡,则不享受优惠。
(七)青岛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献血者,凭本人的“青岛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免费充值后刷卡乘车,若卡内余额不足或未办卡,则不享受优惠。
(八)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不限户籍,凭本人的琴岛通“敬老卡”免费充值后刷卡乘车。若未办理相应的琴岛通敬老卡或卡内余额不足,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在车站服务中心免费领取车票乘车。
(九)本市户籍退役军人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已移交我市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以及驻青军队干休所服务保障的离退休干部凭本人的琴岛通“荣军卡”免费充值后刷卡乘车,若未办理相应的琴岛通荣军卡、未带卡或卡内余额不足,则不享受优惠。符合老年人、退休、离休干部、残疾人等其它优惠乘车政策,按其它优惠政策执行。
(十)身高1.2米及以下的儿童由成年人带领免费乘车。
(十一)身高超过1.2米的学龄前儿童,由成年人带领,持可证明年龄的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在车站服务中心登记、购买优惠单程票乘车,享受单程票价5折优惠。
(十二)青岛市中小学生,凭本人的琴岛通“学生卡”刷卡乘车,享受单程票价5折优惠。若卡内余额不足或未办卡,持可证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在车站服务中心登记、购买优惠单程票乘车,享受单程票价5折优惠。
(十三)使用同一琴岛通普通卡刷卡、同一电子票乘车码、NFC-HCE(钱包支付)刷卡乘坐地铁,一个自然月内,从第一笔消费开始享受单程票价9折优惠;累计消费满100元及以后,每笔消费享受单程票价8折优惠;累计消费满200元及以后,每笔消费享受单程票价7折优惠;累计消费达到300元及以后,恢复9折优惠,月底清零,下一自然月重新累计。其中,同行码(钱包支付)不享受累计优惠,且消费金额不计入乘车码累计优惠;乘车码、NFC-HCE的消费金额分别累计;补交超时费、超程费及更新等涉及的金额不参加累计。
(十四)使用同一张琴岛通卡并采用电子钱包支付方式(包括中小学生)或同一电子票乘车码(钱包支付)方式的乘客,一小时(含一小时)内由公共汽(电)车换乘到地铁(以地铁出闸扣费时间为准),享受减1元再乘以相应刷卡折扣的优惠,若卡内余额不足(使用电子票除外)或出闸未刷到卡,则不享受换乘优惠。票卡使用过程中涉及付费更新的情况,均不享受换乘优惠;同行码不享受换乘优惠。
(十五)以上人群如直接购买普通单程票,均不享受优惠。
第八条 因青岛地铁原因导致乘客无法完成乘车的,乘客可在七日内,持受影响车票到任一地铁车站办理单程票退票或储值类车票免费更新业务。
第九条 本规则自2022年12月起施行。